【公告】新北市113學年度學前特殊教育需求幼兒申請優先入園鑑定安置作業相關事項
說明手冊第65頁至75頁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一覽表修正:
1、第65頁,專設幼兒園-市立板橋幼兒園公館分班,修正為市立板橋幼兒園和平分班,修正招收3足歲
2、第66頁,專設幼兒園-市立土城幼兒園大頂埔分班,修正為混齡分班
3、第70頁,專設幼兒園-市立三峽幼兒園中興分班,修正招收3足歲,混齡分班
4、第70頁,專設幼兒園-市立三峽幼兒園龍埔分班,修正年齡分班
5、第72頁,專設幼兒園-市立新店幼兒園和平分班,修正招收3足歲
6、第72頁,專設幼兒園-市立新店幼兒園新店分班,修正招收3足歲
7、第73頁,附設幼兒園-金山國小附設幼兒園,修正招收2足歲
※報名資訊:
(一)提供2個報名階段,請家長擇一時段及地點辦理報名即可
1、112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止,週一至週五8:30~12:00;13:00~16:00,至本市各公立高中及國(中)小附設幼兒園報名。
2、 112年12月18日至12月29日止,週一至週五8:30~12:00;13:00~16:00,至
(1)本市學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秀山國小內慈母堂3樓- 新北市中和區立人街2號)
(2)三重分區學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厚德國小內向善樓1樓-新北市三重區忠孝路1段70號)
(3)新莊分區學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成州國小內松勤樓2樓-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3段493號)
(4)板橋分區學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文德國小內二聖樓2樓- 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79號)
(二)報名時須檢附資料請參閱附件
1、 新北市113學年度學前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優先入園鑑定安置報名表暨家長同意書(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務必簽名)(附件1)
2、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或半年內戶籍謄本正本(需含幼兒詳細記事)
3、如非幼生監護人協助報名則須檢附113學年度學前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優先入園鑑定安置委託書(附件2)
4、如有相關醫療證明文件(綜合評估報告書、醫療診斷證明或身障證明)請一併檢附,如無醫療證明文件則免付
5、其他依對象須檢附文件請參閱附件(附件3)
6、回郵信封3個,需貼妥28元郵資並填寫收件資料(書寫範例請詳閱附件4)
※逾期一概不受理報名※
一、相關資訊及報名表請參閱附件或線上影音檔。
二、113學年度學前特殊教育資源暨優先入園說明手冊電子書。
三、如有任何疑問可電洽本市學前特殊教育資源中心(8943-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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